記者近日從消息靈通人士處獲悉,商務部正在制定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配套措施,這包括汽車貿易政策、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二手車市場管理規定等。
專賣店**小間距應為4公里
這位人士告訴記者,近日商務部召集汽車業界老總開會,研究了包括上述法律細則在內的四個文件。其中在該會議上,關于每個汽車專賣店之間的**短距離的規定引起了與會者的爭議。據他介紹,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原文規定兩個專賣店間的**短距離是15公里,但與會很多廠商負責人都表示反對,提出**小間距應在4公里左右。
一位汽車業內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汽車專賣店形成區域性營銷模式,應該鼓勵和支持。但廠家如果堅持4公里內就建一個專賣店,客觀上會引起專賣店的過熱。這本身不利于目前在產品營銷上話語權不多的專賣店的發展。
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備受關注
另據了解,正在制定中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可能會根據新汽車產業政策對國產車和進口車分營還是合營作出具體規定。新